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管理制度 >> 中心管理制度 >> 正文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0-15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中心的所有仪器设备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总管理,由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

1. 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包括附带的各种说明书、光盘资料、技术卡片等。

2.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3. 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4. 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实验中心主任签字。

5. 实验中心设备一般不允许借出,因工作需要外借,在不影响实验教学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由安全责任人办理借出手续,在归还后,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6. 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7. 实验室管理人员由于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仪器设备的负责人时要作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移交资料(如说明书,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说明仪器设备现状。接收人要掌握仪器使用方法,清点仪器附备件和有关资料。